逝者已矣,生者如斯
2019年11月18日下午14点15分,浦东人民法院当庭宣判:
“被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均不足以证明其在午餐管理及事后救助方面已尽到教育、管理、保护职责,其要求减免责任的理由尚不充分,据此本院认定被告应对唐浩然之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民事判决是对责任争议的辨认和裁决,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精神的体现,我们尊重和接受这一判决。
对我们而言,在过去的626天中,面对蓝贝壳幼儿园“无真相、无过错、无责”的辩解之后,上海浦东法院的法官们用判决回答我们:幼儿园在司法上负有全部责任。
我们希望能以此安抚家中长辈,希望悠悠能看到爸爸妈妈对你的思念。
法律是社会行为的底线,是国家机器保障执行的刚性规则。
所以,我们还希望:
对万万千千的父母而言,你们应当知道:无论是学校、幼儿园或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当你们将要把孩子托付给他们的时候,你们有权力了解教育机构在监护方面的软硬件条件和执行规则,有权力要求教育机构具备一定的应急措施和救助能力,也有权力要求教育机构对突发事件进行客观的还原和证实。
对中国的广大教育培训机构而言,我希望你们不要像蓝贝壳幼儿园那样忽视和忘记自己的法律责任,你们应当具备更加深刻的认知:从接受监护责任的那一刻起,保障儿童在学习、生活期间不受到人身损害,是法律要求你们做到的,你们责无旁贷,也应义不容辞。
我希望从今天起,全国的蓝贝壳们都会自省反思:学校管理和环境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教职工能否人到心到,能否应对突发情况,是否具备合格的救助能力,有没有保障孩子的安全措施、必要资源和责任担当。
请记住,我知道逝者已矣,生者如斯;我不在乎你们的赔偿道歉,我在乎的是你们知道自己的责任,并承担之!即使你们直到昨天还不愿承认和承担这份社会责任,从今天起,你们必须拾起来!
这才是我们对悠悠的祭奠。
判决书全文: